地主也可以卖地,但不影响佃户的佃种经营权。
这其实是要从宋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江南主要的一种租佃形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这样的话,那大海寺依然拥有那些田地,可对田地的权力大减,佃户们跟他们没有直接关系了,交租也是交给代管的衙门。
甚至不用担心寺庙不再把地租给他们,或是提高租子,因为签下永佃契约,租子也是定死的。
丰年不增租,但灾年要减租。
这其实就是变相的收回寺院的田产,但跟之前对三阶教的直接没收的雷霆手段相比,相对温和一些,也给寺庙保留了不少的权益。
起码一亩上田一年还能收租六斗,铁租收益,地也可以随时转卖,并不影响收益。
大海寺做为第一批实行这个政策的寺庙,面对武怀玉,他们想拒绝又不敢。
三阶教教训在前,谁敢拒绝这位检校佛法的帝心?
可接受吧,又有点不甘心。
终究,还是资历更高的上座智藏出来应下。
大海寺把地签约给郑州代管,郑州衙门则跟佃户签永佃合约。
第一批佃户,自然就是八百大海寺之战留下的老卒。
这些人这十二年过的都不好,许多都成了逃户,如今再次入籍上户,给他们签约佃田。
一丁佃田百亩,亩纳租二到六斗不等。
不过这些原本的逃户,如今虽然再落籍,同是良人,但注明客户。皆因无田产,以佃租为业,所以注明客户,不需纳租调正赋,但也需服正役杂徭。
这样一来,客户种地给地主交租外,就不再需要再向朝廷纳正租调,负担就轻了许多。
否则既纳地主田地租,又纳国家正租调,那他们是很难生存的,早晚还要成逃户。
客户只是不再纳国家正租和调,但户税要纳正役杂徭要服,义仓粮则由地主交。
曹庆一家六口,签约画押按手印,拿到一百亩良田永佃权,以后每年只要上缴六十石粟地租,而这百亩良田,正常丰年夏粮就可收麦二百石,可折粟三百三十余石,秋季杂粮等也还能收一些。
一家人辛苦耕种,再种桑丝织,还是可以温饱,不遇灾荒甚至还能有节余。
当然比起朝廷均田,其实负担要重,如果朝廷能均百亩地到手,租调正赋也才两石粟加两丈绢三两绵而已。
可对曹庆来说,还是感觉非常的满意,一亩交六斗,比起正赋一亩才折几升,确实多了许多,但对现在辛苦的曹家一家子来说,能拿到一百亩地,哪怕只是佃租权,也足够了,毕竟这是永佃权,有很大的保障。
交完六十石租,依然还能剩下不少,再种桑织布,有很大保障。
曹庆唯一的问题是,他残疾,这地不好种,而且他们现在基本上一无所有,要重新置办耕具、种子等,这些开销较大。
好在武怀玉还有后续帮扶,可以给他们提供常平社的低息青苗贷,能解决一时之急。
老兵们残疾劳力不足,也可以再雇人,以现在长工一月大抵要一石粮来算,一年大抵要出五石粟五石麦,另外再给衣服,相当于两月粮。
一个长工的工钱一年下来折十二石粮左右,大抵相当于七八亩产出,也还在可承担内。
当然,要是实在残疾厉害,又是老光棍之类的,那完全可以转租收租,中间赚点差额租子养老。
设这个永佃权,本就是为了给予这种保障,老兵们基本都是残疾,不是年老就是病残,许多还是光棍,种地也难种的过来,有了这永佃权可以转租,就等于有了个福利保障。
更夫许达就打算把地再佃出去,他自己仍回荥泽打更,他一个人也种不了这百亩地,年纪大身体也不行,干脆就收点租子。
如果租出去,地里收成对半分,两石分一石,他上交六斗,还能一亩余个四斗粮,百亩也有四十石粮了,一人是吃不完的,卖掉点买衣租房等也够了,打更再有点收入,晚年也有个保障了。
“感谢武少保,还记得我们这些残废,给我们如此安置。”
八百老卒都非常感激。
武怀玉这也不全是为了他们,这种客户、永佃权等,其实都是在为均田制的崩坏打补丁,避免将来大量百姓弃籍做逃户。
“曹叔,我想征辟你为我府佐任参军事,同往幽州,每年六十石粮、每月再给一千八百钱奉赠,如何?”
这是按朝廷八品官的俸禄给的,虽没有职田租等额外收入,但仅这一年六十石粮和每月一千八百钱已经不错了。
何况武怀玉也说年节另有馈赠,四季服饰等也是他提供,还提供坐骑等。
“我这残疾之人,能为武少保做什么呢?”曹庆摇头。
“曹叔也还年轻,见识不凡,我希望曹叔能来帮我。”
曹庆问明武怀玉不是可怜他才要他做府佐,而是真想要他帮忙,这才慷然应允。
“武少保为我们做了这么多,我这老骨头也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家里请两长工帮忙佃种那百亩地,自己跟随去幽州做事,这份收入也还是不错的,光那俸钱一年就有两万多,以现在的麦价一石才一百五十钱,都能买麦一百四十四石,再加六十石的禄,那就是二百来石,又相当于百亩地收成了。
老曹倒没啥仕途野心了,只不过一份报答之心,武少保如此帮大家,他得回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