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一役,法军投入军舰十艘,总吨位一万五千六百七十吨。
而整个马江战役,即马尾一役再加上其后的“通航战”——法国舰队由马尾出闽江口,得先走八十里的水路,这个时候,沿岸的炮台群就不能沉默了——法军共投入军舰十三艘,总吨位二万二千一百三十五吨。
这个总吨位的数据中,还不包括武装运输舰“梭尼号”。
另一方呢?
全军覆没的船政水师,一共十一艘军舰,总吨位九千九百一十二吨。
法军的优势,极其明显。
而且,这些数据,还远不足以说明双方实力之差距。
船政水师的十一条军舰,除了两条小小的蚊子船“福胜号”、“建胜号”为铁肋木壳之外,其余舰只,尽为木肋木壳。
反观法国舰队,只有“窝尔达号”一舰为木肋木壳,其余诸舰:排水量居舰队第三位的“杜居土路因号”以下,皆为铁肋木壳;排水量最大的两条军舰,“拉加利桑尼亚号”、“凯旋号”,为铁甲舰。
这个优势,是压倒性的。
狮子插一句:介个“凯旋号”,可不是本书中“北京—东京”舰队的“凯旋号”哟,原时空的这个“凯旋号”,排水量四千五百八十五吨,“北京—东京”舰队的“凯旋号”,可没有介么大,而且,也不是铁甲舰。
再看武器:
参与马尾战役的法军十舰,共装备各类型号、口径火炮一百三十一门。
船政水师十一舰,拢共只有火炮五十一门。
而火炮质量之差距,更较数量之差距为大:
船政水师的五十一门火炮之中,有二十二门为落后的前膛炮,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这种前膛炮,早已为海军强国所淘汰,法国舰队是一门也没有的。
口径上,法舰炮更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还有,法国舰队的一百三十一门火炮中,包括了一定数量的哈奇开斯机关炮,这种新锐武器,多安装在桅盘之内,居高临下,弹如雨下,对体量较小的木制舰船的露天火炮甲板,有着毁灭性的打击能力。
这种机关炮,船政舰队一门也没有。
另外,法国舰队中,还有一种船政舰队见都没见过的秘密武器:杆雷艇。
强弱对比如斯悬殊的情形下,船政舰队唯一的机会,就是先发制人。
马江江面狭窄,不存在多少机动、回旋的空间,这一仗,什么阵势、队形的花样都是谈不上的,基本上,就是个“排队枪毙”——彼此对轰,谁先扛不住谁输。
而对阵双方距离既近,命中率必然就高,很有可能,一、两轮炮轰出去,便可以分出胜负了,所以,先动手的一方,占有不言而喻的优势。
如果这个“先发制人”还是出敌不意的话,那就更加的妙了。
嗯,对了,就像本书升龙战役我越南分舰队伏击法舰“蝮蛇号”、“梅林号”那样。
问题是,船政舰队能够“先发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