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8章(2 / 2)

高升:权锋相见 佚名 1352 字 2个月前

另外,张东峰通过青元镇基层干部的努力,开展大规模土地流转工作,引入房车营地、马术、农庄等现代农业项目,吸引不少客商前来投资。

改革开放后,城乡界限将土地划分为两种不同性质:城市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地方政府对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出让、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大部分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仅能作为农用。

只有零散的土地可以用作建设用地,比如宅基地、修建村道的公益性建设用地,以及兴办乡镇企业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如果要将农村土地用于其他建设,必须通过征地程序,将农村土地的性质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再有偿出让给开发商,或划拨用于公益事业。

这种用地模式有好的一面,也有不足的方面。

通过征收方式,城市赚取了土地差价,用于补充地方财政,发展城市建设。

农民和村集体获得一些经济补偿,却永久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

按照目前的政策,乡村土地仍然不可用于外来建设,大型产业项目很难落地于乡村。

同地不同权的土地制度,虽然很好地保护了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但也导致农村产业发展远远滞后于城市。

原先在县域之内,城镇开发占用多少农地,可从农村新增同等面积的农地补上。比如通过拆旧区(闲置的农宅、废弃的厂房),将村民转移至小楼集中居住,原来的农村建设用地则复垦为耕地。

在一减一增之间,往往会节余出不少建设用地指标,农村便可将其卖到城市中换取资金,分享城市化红利。

城市购得指标后才有资格继续扩张国有建设用地、建新区。

“增减挂钩”政策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招商用地难题、缓和了城乡矛盾,但是张东峰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节余指标的流转受额度限制,且指标卖入城市后,农村会更局限于农业,根本没有提升的空间。

在此背景下,来自省城和京城部委的专家学者提出深化“增减挂钩”改革制度。

经过沟通和协商,张东峰代表东宁市与京城部委、省城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将乡镇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从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至东宁市。

根据专家设计的方案,“小挂钩”项目区仅在本乡镇范围内设置,建设新区的土地性质不必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仍归农民集体,以此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在张东峰的支持下,东宁市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农户使用权和全部房屋的农户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农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承包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产权的规范流转。

如此一来,农民拿到权属凭证后,不靠自己种地赚钱,转变为按股份享有土地或资产经营的红利。

当然,这项庞大复杂的工作,单靠相关部门的力量无法完成,张东峰决定引入市场化动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