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潜龙刚开始不明白,仔细一想明白了。
由于东山县太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及到非法集资案中,如果全部进行追责,不仅不现实,而且还会遇到极大的阻力。
现在为了消除非法集资隐患,为了得到大部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配合,就不能进行全面追责。
为此张东峰提议东山县的非法集资案按照企业法进行破产处理,那就只是公司经营不善倒闭破产,算不上刑事案件。
既然不是刑事案件,那么就不需要对涉及其中的人员进行问责。
其次,对二十家公司进行破产处理,就完全可以对这些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或拍卖,用于筹集赔付资金。
至于巨额的偿付资金差额,张东峰的提议由义东市委向东山县派出工作组,全面清算这么多年这些人员集资的本金和利息。
也就是说,最终进行清算后,只赔付某个人最初投入的本金,至于以后产生的利息和福利都不进行支付。
这样的操作方式,可以保证所有参与集资的人员拿回本金。
而且向那些已经领取高额利息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通告,除去本金外,多拿的高额利息全部退回。
只要是全部退回利息的人员,一律不进行追责。
当然,为了起到震慑作用,张东峰还提议由义东市纪委出面,对于几个涉及集资金额巨大或者收取了金英光巨额钱物的领导干部采取留置措施。
另外,义东市、东山县从维稳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钱,用于填补支付集资本金的资金缺口。
当然,为了取信于民,张东峰还提议东山县委县府要增加办事的透明度,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猜疑。
第一、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公告,说明即将采取的措施和方案,让
所有涉及非法集资案的群众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