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排除后的名单,柳元修找人做了一个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还开了一份保险公司假介绍信去了交警队的事故科,以牵涉理赔补偿的名义需要核实原有事故情况,对几个重点对象进行调查。
交警队事故科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公事公办地接待了柳元修。
根据柳元修提供的名单,管理员在电脑里进行了查找,结果只有三个属于真正的交通事故,建有档案,其中有个叫姜新的档案,前两天好象有人查阅过。
柳元修觉得此事有些奇怪,为什么他正在核查这些人的时候,有人居然赶在他的前面来借阅这个人的档案?这说明什么?
越是这样,柳元修就觉得越要看个究竟。他请管理员先把姜新的档案拿过来查看。
档案管理员工作清闲,此时便好奇地问道:“是不是又要增加赔偿额?”
柳元修当然进行搪塞:“对,受害人总说自己赔少了,非要把现在的理赔标准去套以前的案例,哪有这样的道理?麻烦你帮我找找这三个档案,特别是姜新的档案,我要看过原始档案。”
柳元修首先翻阅姜新的交通事故档案。
事故现场照片有些模糊,柳元修从前面翻到后面,找不到一张完整的照片。
他又翻看另外两份档案,里面都有照片,却不是他要找的对象,主要是一点也不像凶手,于是他指着姜新的档案问道:“这份档案中的当事人怎么没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