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如此,窦家富倒也佩服,以男人伤势之重,换作寻常人,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他却不过两日就能恢复到这个程度,可见有些不一般。他素来心直口快,便直接道:“你身体挺健壮的,是不是练过功夫啊?”
甄之恭十分受用,得意道:“那是自然,本大少文武双全,打遍天下无敌手,算你小子这回有点眼力。”
窦家富撇嘴,满心不以为然,说你胖你还喘上了。要是真有这么厉害,怎么还会落到这般田地?不过,看在甄之恭受伤的份上,他也没出言挖苦,要是把人气坏了打翻了碗,损失的还是他自己。
甄之恭当然不知道窦家富在腹诽什么,心思已经全部集中在手中这碗白生生鲜嫩嫩的豆花上,饿得久了,即便是原来不屑一顾的东西,他也胃口大开。他将碗端到唇边,仰头就是一大口,紧接着又皱起了眉头,“怎么没味道,没放糖?”
窦家富将手一摊,“是没放,糖我都留着有用的,自己吃浪费了。”
他一向节俭,吃食方面能省则省,只有出摊卖豆花时才会加糖。
甄之恭一脸的不可思议,“你还能再抠门一点么?这么淡,叫我怎么吃。”
窦家富比他更惊诧,“有得吃就不错了,你还敢嫌弃?”
甄之恭当然嫌弃,眉毛拧成一团,这是赤/裸裸的虐待!
窦家富看看窗外天色,不耐烦道:“你究竟吃不吃?不吃我端走了。小爷我忙得很,没空跟你在这儿闲扯。”
甄之恭深吸一口气,我忍!端起碗来,唏里哗啦,三口两口,一大碗豆花就落了肚。没想到味道还不错,虽然没放糖,却还是能品出一些清甜滋味来。而且口感嫩滑入口即化,极好地抚慰了他干瘪的肠胃,吃完后还有些意犹未尽,连碗底的一点残渍都舔干净了。
窦家富见他吃得痛快,先前遭到的嫌弃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别人若是吃他做的东西吃得香,是对他手艺的肯定,他比什么都开心,于是笑吟吟道:“你歇着吧,我出去干活了。”拿了碗转身出了门。
待人走了之后,甄之恭才想起来还有很多问题没问,此处不知道是否安全,离他遇袭之地有多远,那伙贼人会不会找到这里来……也罢,迟一些再问也没关系,反正他一时半会儿还不能离开这里。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他就不信他甄之恭真的逃不过这一劫。
吃了些东西有了点力气,甄之恭躺在床上暗自调息。一柱香的功夫后坐起身,将右手右脚上绑的木板拆下来。不消说,这些东西肯定是那小子的杰作,跟捆柴火似的绑得歪七扭八,好在上的伤药还不算差。若换成一般人,被这么一通胡乱折腾只怕手脚就要废了,还好他甄大少不是一般人。
甄之恭把自己右边身体细细检查一遍,右臂情况倒没有想象中严重,骨头并没有从中断开,只是关节错位罢了。他暗提一口气,用左手握住右臂,猛地一推一送,“咔”的一声响,手肘关节对接成功。
闭目喘了两口气,又开始对付右腿。
右腿伤势较重,膝盖脚踝都有受损,恢复起来比较麻烦,短时间内是无法正常行走了,希望不会落下病根成为瘸子。
不过,即便真成了瘸子,那也是世间第一英俊潇洒的瘸子!
甄之恭一边自我安慰一边忍痛接好右腿,全部处理完毕后,几乎累到虚脱,倒下来后没一会儿就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