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年轻没有想到王岗说动手就动手,一时没有防备,整个人被王岗的巧劲给拖到了那口痰的面前:
“给我吃,全部吃干净。”
王岗手用上了劲,小年轻的嘴碰到了他自己吐出的那口痰,一时间,周围看热闹的人都鼓起了掌。
小年轻原本就觉得恶心,被这么响亮的掌声给刺激的“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王岗没有继续用力,松了力道,往后退了两步,那个小年轻站了起来,忍住一阵阵的恶心,看了王岗一眼转身就跑。
“这位好汉,你快走吧,这个家伙的姐姐是这个,他肯定搬救兵去了。”
王岗点点头,拿起自己的行李上了长途汽车,十分钟后,长途汽车到点启动,慢慢地离开了县城。
路程四个半小时,王岗下了车,看到熟悉的小镇,眼睛有些潮湿,这是生他养他的家乡。
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家乡,但王岗就是一个例外,他不但不爱自己的家乡,还很痛恨这个地方。
从他记事起,他的爹娘就从来没有给过他好脸色,人家的日子是过的,他的日子是熬的。
所以朱向清少年时期的生活跟他的很像,不同的就是向清已经完全可以脱离原生家庭了,而他还要去迁户口。
好在迁户口不需要经过他爹娘,直接去村长这里开一张户口迁出的证明即可。
可哪怕不需要经过他爹娘,还是要回老家找村长,这是王岗最不乐意的却必须要做的事情。
王岗刚走进村子,就有人看到他了,只是好多人已经认不出他来了。
十六岁离家去了部队,部队的伙食虽然不是大鱼大肉,但能吃饱,还时不时有肉吃,所以王岗的发育很好。
离家的时候身高不满一米六,体重不够八十斤,现在的王岗却是一米七十五的个子,体重也飙升到了一百四十斤左右。
“这是谁啊,脸好熟悉。”
“好气派的小伙子,不知道成家了没有。”
“大概是谁家的亲戚吧,看他大包小包的,应该很有钱吧。”
王岗吃过朱向清给他的保健丸,还吃了那么多年空间出产的米和面,耳目灵敏的不得了。
“小伙子,你是哪家的。”
一个老汉走了过来,站在王岗的面前,总觉得似曾相识。
“福伯,我是王岗,我来找村长,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王岗从行李袋里拿出一个红色和黄色镶嵌的玻璃糖缸,塞到了福伯的手里。
福伯愣了一下,记忆涌现,那个躲在他家茅草屋檐下的小子,饿的直哭,还是他把自己的口粮给省了下来。
“小岗子啊,你长这么大了。”
“福伯,谢谢你当年的一饭之恩,如果不是你的那块馍馍,小子我大概已经去见阎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