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兰举剑便刺,“你自己留着慢慢喝吧!”
甄临风闪身躲过,“这么多年了,还是记不住,让你起剑换个地方刺,还是只往左胸下手,明知道我躲得过,何必浪费这一招?”
张曼兰沉默不语,两人乒乒乓乓的斗做一处。
张曼兰从来就不是甄临风的对手,这些年她在战场上拼杀,甄临风却在皇宫里养尊处优,两人的差距渐渐被拉进,勉强打了个平手。
一来一往,战争渐渐的进入尾声,只剩下些残部没有肃清,沈十三把这摊子事儿交给其余副将,打马往张曼兰的方向赶过来。
甄临风是个有野心又极度狠辣的人,只能斩草除根,不能招降,只能击杀,留不得。
甄临风和张曼兰打了这么久,两人的体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沈十三一过来,用不了两刻钟,他必死。
张曼兰趁甄临风分心的时候,一剑往他左胸上刺去,甄临风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能就地一滚,狼狈的躲开。
而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十三的刀又从过背后砍来。
躲,是躲不开了。
前面就是张曼兰,躲过沈十三的刀,也躲不过张曼兰的剑,甄临风眼中瞬间涌上疯狂。
既然活不了,就一起死吧!
他骤然飞扑上前,不管沈十三背后砍来的刀,手中的剑做了一个假动作,张曼兰立即举剑格挡。
但没想到,他手中的剑却换了一方向,朝她的右胸刺去。
他太了解张曼兰了,甚至知道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格挡,然后再从另一个她完全来不及反抗的角度刺去。
这才是真正的避无可避。
张曼兰刚举剑一挡,就知道自己中计了,挡,是来不及了,于是她干脆放弃格挡,直接和甄临风相互持剑而刺,准备同归于尽。
沈十三心里‘咯噔’了一声。
卧槽!大姐你怎么能死?大姐你不能死啊!
他加快手上的动作,然而等长刀刺穿甄临风的身体,对方还是一刻不停的朝张曼兰飞身扑去。
张曼兰的剑刺穿甄临风左胸的时候,甄临风的剑也刺进她的左胸。
是的,左胸。
张曼兰受伤颇重,但没有甄临风重,她瞬间抽出剑,以剑拄地,支撑自己的身体。
而甄临风,却放任自己的剑留在她的身体里,趁她抽出剑的时候,用尽全身力气欺身而上,揪住她的衣领。
他口中不断有鲜血涌出,他说话断断续续的,并不在意生命力的流逝,“我本来想让你给我陪葬,但一想,算,算了,知道,道为什么吗?你以为我心软了?呵呵,呵,不!我要留着你。”
“见过,过有人毒发的样子吗?我,我告诉你,万蚁噬心之痛,心,心口上是不是已经出现乌黑,黑了?哈哈哈,两年之后,你,你就算把自己放成一具干,干尸,也得下来陪我,我的皇后,朕,在下面等着你。”
说完,甄临风揪住张曼兰的领口狠狠往下一扯,将自己的唇凑到她的唇边,带着满口的鲜血,扫遍她的每一寸口腔。
两人的血液在唇齿间交融,顺着嘴角流下来,他狠狠的啃咬,不断的把自己口中的鲜血哺给她,像是恨不得现在就把她带走一样。
好像有什么东西滑进了张曼兰的嘴里,甄临风没给她机会,又是一顿疯狂输出,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他用力的捏住她的下巴,舌头一顶,刚才那东西竟然被她吞了下去,她顿时一阵犯恶心。
该不是他昨天晚上卡在牙槽里的饭吧?
呕~
张曼兰瞬间觉得自己有了点儿力气,狠狠把甄临风往外一推。
竟然没推动!甄临风死死的揪住她的衣领,用力的贴近她,五官扭曲得不在本来应该在的位置上,整个人都是癫狂的状态。
他的气力已经不太济了,说出来的话像是咆哮,却又软绵无力,“张曼兰!朕要你记住我,这一辈子!都记住我!”
“记住……我!”
最终,他双眼一闭,力竭的软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
张曼兰的手脚也软了,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
沈十三一看。
我擦!
正中心脏!
妈的!这神仙也不能救了吧?
想完,他就赶忙架起张曼兰,一遍冲进营地一边大喊,“军医!军医!”
士兵们立即给他让开一条路,沈十三直接随便找了个帐子把张曼兰丢进去,然后把军医提过来。
军医把了一会儿脉,脸色怪异的俯身贴耳在张曼兰的左边胸口听了挺,又在右边胸口停了听,犹豫半天,才道:“将军,张副将的体质,与常人有异,她的心脏,好像长在右边……”
沈十三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顿时有点懵,片刻之后,他道:“长在右边就右边,你他妈倒是快拔刀啊!等等!拔了刀刃还能不能活?”
军医犹犹豫豫的,“这个……属下不敢保证啊。”
沈十三丢下一句,“死了拿你是问。”转身就出了营帐,意思是留时间给军医救治。
军医交了两个助手,按住张曼兰,然后开始拔刀救治。
这事儿完全就看运气。
就算张曼兰的心脏长在左边,但这一刀从前胸贯穿出后背,着实凶险至极,能不能活,看张曼兰能不能熬过来。
不多久,又有另外一个军医来禀报他,说是霍清脱险了。
沈十三顿时把张曼兰抛到脑后,吭哧吭哧的跑去看霍清。
霍清几乎被扎成了一个筛子,特别是他为了避免被直接爆头,伸手护了脑袋,手上几乎密密麻麻的全是箭。
身上也扎了不少。
但。
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沈十三是不可能送霍清去死的。
冯衍的家中殷实,在京中是个世家,他参军的时候,皇帝为了安抚他爹,赐了一件金丝软猬甲,独一份儿,连沈十三都没有。
他穿了许多年,今天脱下来结果霍清暂用。
霍清只要不被一箭穿了脑袋,按照常理来说是一定能活命的。
霍清手脚上被扎了数不清的窟窿,但没商机要害。
只是他被收水果刀切上一些尚且要好几天才能好的体质,这么些伤口,且得够他养上一段时日了。
他的手脚都被包成了木棍,痛得白着脸躺在床上动都动不了,沈十三骂了一句‘活该’,确定他没有大问题了,才放心的去处理其他事情。
蜀国的皇室一一被沈十三赶尽杀绝,自此,长达五年的战役落下帷幕,蜀国,算是正正的灭亡了,蜀国的疆土将一分为二,一半划入大秦的版图,一半划入大燕的版图,蜀国从此变成蜀州。张曼兰昏迷了三天。
在这军营里,唯有一个顾霜霜是女性,但顾霜霜和张曼兰结了仇,明显不可能照顾她,沈十三需要在一众男兵里面选一个去照顾张曼兰。
私心里面,沈十三很想把霍清给弄过去,但霍清自己都被包的像条毛毛虫,动一下还要靠别人抬,怎么去照顾照顾张曼兰?
唐勋倒是毛遂自荐过,被沈十三一口驳回。
让他去照顾张曼兰,不是直接把霍清的路给堵死了嘛?
沈十三思来想去,最后还是一道军令,把顾霜霜调过去了。
蜀国的善后事宜做完后,已经是七天后。
沈十三正式写了文书,八百里加急送回盛京,再启程班师回朝。
这一路,走了将近一年,进京城的那一天,皇帝亲自到城外一里地迎接大军。
浩浩荡荡的队伍出现在视线尽头,周围的围观百姓为了占一个视线好的的位置,连挂在树上的都有。
江柔和三个孩子得了皇帝的恩赐,允许他们和圣驾一起迎接大军班师回朝。
皇帝在最前方,他们就稍稍落后一步,翘着脖子在盼望。
众人最先看见的,就是沈十三,他骑在筒体漆黑的大马上,虽然风尘仆仆,但是仍然遮掩不了他一身的将者之风。
沈十三最先面圣,下马之后跪地叩拜,“微臣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眼角眉梢都藏不住笑意,顾及天子之威,只端着架子虚扶了一把,“爱卿起吧!”
接下来是一系列流程仪典,周围的百姓都看着,沈十三为了维护天家颜面,一直都循规蹈矩,给皇上留面子,一眼都没往江柔身上看。
等仪典完成了,皇帝才装腔作势道:“沈爱卿外出八年归家,女儿都六岁了,爱卿快去看看吧!”
围观百姓:“……?”
身后的士兵:“……?”
众大臣:“……?”
皇帝这话的意思,信息量有点儿大啊!
离家八年?
孩子五岁?
沈十三兴奋到一个没忍住的笑脸瞬间垮下来,一个眼刀甩向笑呵呵的皇帝,差点没冲上去抡一老拳。
他是离开了八年不错,但江柔也离开了六年!
你个狗皇帝把话说得这么暧昧!
去你姥姥的绿帽子!
你才出墙!你的皇后和贵妃都出墙了!
江柔一见沈十三的脸色有变,不好当着这么多人上去给他捋毛,就悄悄拍了拍三个孩子的背心而。
意思是让他们上去给沈十三顺毛。
哪知,只有沈度一个人走上前去,认认真真的给沈十三行礼,“恭喜父亲大获全胜,欢迎父亲回家。”
沈度已经十五岁了,个子蹿得很快,已经比江柔还要高上一节,在盛京这些年,皇帝让他做了太子的伴读,跟太子一起在太学读书。
虽然也有习武,但盛京的太阳不像幽州的那么毒,他的酱油色皮肤渐渐掉色了,只比平常的孩子看上去要黑那么一点儿,眉眼俊秀起来,褪去了黑猴子的模样,有了点儿贵公子的气度。
沈十三拍拍他的肩膀,嘴上没说,眼神中却有些自豪,“个子长得挺快,武学功夫怎么样?有没有落下?能不能把他儿子打趴下?”
他只说了一个‘他’,百姓们不懂这个‘他’是谁,但王公贵臣以及皇帝自己都知道,这个‘他’,就是指的皇帝了。
‘他儿子’自然就是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