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百日新娘(4)(1 / 2)

这一日,一行人走到了一片密林中,当晚,黄鼠狼精就对余小曼下手了。

那时余小曼正好离开了众人去方便,然后就遭了毒手,正当她奄奄一息的时候,顾国山听闻动静,端着枪,冲了过来,只见一个女子背对着他,正掐着余小曼的脖子。

顾国山大喝一声,端起枪,一串子弹就射了过去,黄鼠狼精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仓皇逃走,而她逃跑的方向,正是白萱和解青谙的藏身之处,由于顾国山担心余小曼,所以他们那边乱做了一团,白萱就趁着这个节骨眼,跳了出来,猝不及防的给了她一鞭子。

黄鼠狼精倒在地上,恨恨的看着她们:“我和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什么三番五次的阻我办事?”

解青谙更不搭话,闪身上前,直接掐住了黄鼠狼精的脖子,眼看就要将她掐死的时候,那边的顾国山“嗷”一嗓子叫唤出声:“小曼,你醒醒,你怎么,你别吓唬我,小曼——”

白萱示意三花过去看看,三花垫着脚,悄悄的靠近,只见余小曼脸色铁青昏迷不醒,三花赶忙回去,示意解青谙放开黄鼠狼精,黄鼠狼精得了空,一溜烟的消失在了夜色中。

那边顾国山也是激动的不行:“小曼,你醒了,唉呀妈呀,可吓死我了,刚才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她为什么要害你!”

余小曼咳嗽了半晌,终于倒腾过气来:“是谁?你不知道吗?你天天在外面沾花惹草,谁知道给我惹了个哪门子的债主,她多半是想直接杀了我上位......咳咳,你起开......”

天地良心,他顾国山自从娶了余小曼,就在没有在外面招花惹草,有时候就连他的副官都看不下去,时不时的暗示点什么,都被他怼了回去,“冤枉啊,”顾国山哀嚎一声,“小曼,我自从娶了你,就真没有什么莺莺燕燕了,我发誓!”

后面跟着的亲兵绷不住了,也不知道哪个倒霉孙子直接“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顾国山平时和士兵们嬉笑打闹,可到了真格的时候,他也是一点都不留情面,鉴于在这么多人中找不到那个笑成狗的孙子,他直接下令,众人一起原地起跳二百个,要是谁跳的不高,就在加!

白萱在后面看的津津有味,途中,他们通过二人的对话,了解到了余小曼的故乡,“那什么,咱们要不先去余小曼的家里看看,这黄鼠狼精又受了伤,这两天估计是来不了了,在说了,顾国山这几天肯定寸步不离的跟着她,想来是没什么事的,”白萱说,“怎么样,要还是不放心的话,就留一个人继续跟着?”

解青谙点了点头:“行吧,咱们这就出发,说不定那黄鼠狼精也在那等着呢。”

三花也无异议,顾国山那边还在稀里哗啦的乱蹦,他们三个趁着热闹,披着夜色走了。

这中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就是解青谙走路没看路,一脚踩到了一个坑里,被包括余小曼在内的众人发现了,白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会儿,自己拎着猫果断跑了。

等上了大道,解青谙才追上她们,一行人很快到达了余小曼的家渭水村,渭水村的旁边有一条不知道是什么河的支流,名叫渭水,所以村子也因此得名。

她们在村子外围转悠了半天,摸清楚了地形后,直接进去了,村子里还保留了好客之道的传统,她们进来的时候,有好几家都请她们去做客,虽然当地人民热情好客,但也少不了那种自古以来就有的碎嘴子,这些碎嘴子的大妈险些把白萱和解青谙的裤衩都刨了出来,而当他们得知三花是只公猫的时候,直接就把她们家的几只小母猫弄来了。

三花遭到了另类的逼婚,“喵”一嗓子,直接没影了,徒留下一群大妈在那笑成了狗。

她们在村里待了两天,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第三天顾国山和余小曼来的回来的时候,才出了事——一个姓齐村民大白天,好好的走在河边,没有任何征兆的就被淹死了,等其他人将他的尸首捞起来的时候,发现此人并不是平常溺水而亡,那浑身干瘪的样子,一看就是被什么东西吸干了。

渭水村一向太平,此次出了这事,有那不长脑子的货直接就把责任怪到了白萱等人头上,但毕竟这只是少数,大多数还是有点理智的,就在这样一片人心惶惶的时候,余小曼带着顾国山回来了。

村里人看着这阵仗,都吓的不轻,以为是那个山头的山大王下山来抢劫了,直到余小曼的出现,村民对于这从小看到大的女孩能嫁给这样一个有地位男人,都显得十分的梦幻,尤其是她的父母。

余小曼的父母面对这个“山大王”一样的女婿是又敬又怕,敬的是他的身份,但怕的也是他的身份,不过这种心理在他们到达后的第二天就烟消云散了。

别看顾国山外表人五人六的威风凛凛,但那是他对待外人,对于自己媳妇的家人,他还是十分的孝顺的,不出一晚上,就把余小曼的父母哄的笑逐颜开,余父直接就和顾国山吹了二斤白的,而后一起乱七八糟滚到了桌子底下,爬不起来了。

第二天白天,顾国山派亲兵外出采购,回来后,将这些礼物都分发给了乡亲们,人们沉浸在热闹中喜不自胜,而村西的齐家却还在悲伤中没有缓过神。

顾国山为了让余小曼的父母开心,他决定在渭水村重新举办一场婚礼,婚礼进行的当天,整个村子都沸腾了,他们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有这么大手笔。

婚礼的当晚,白萱、解青谙和三花暗搓搓蹲在了顾国山和余小曼的屋外,对于听墙角这种勾当,白萱和三花显的异常的兴奋,像个做惯了这种事的老流氓,耳朵伸的堪比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