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栀,别理他,疯狗咬你,难道你还咬回去没必要惹一嘴毛。”沈云和好不容易在青菜堆里发现了一块肉沫,小心翼翼的夹进她的碗里。
沈明轩没想到对方这么沉得住气,而且居然敢明目张胆地嘲讽他,正要上前一较高下,却听到后边有人走了过来。
“明轩,我们赶紧去吃饭,等会儿晚上的课程就要开始了这是谁呀你认识”来人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样子是沈明轩的好友。
“认识,是我以前继父的儿子,下乡改造去了,这不,对城里的生活念念不忘,又偷偷的跑了回来。”沈明轩看着沈云和不想闹事的样子,当然不会忘记在朋友面前再踩他一脚。
此时,沈云和把盘子里的最后一口饭吃完,站起身来。他的个子比沈明轩高出半个头,两人对视,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首先,我不与你计较,不代表你可以得寸进尺。然后,我下乡并不是去改造,而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沈云和伸手摸了摸嘴,
“不过,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初下乡报名,还是我那个心思不纯的后妈,为了保住你,偷偷给我报的吧”
旁边的那个好友有点意外,他和沈明轩关系是要好,不过这些往事,他也没有听说过。
“什么我妈偷偷报的不是你自己主动要求要去的吗”沈明轩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而且我妈对你那么好,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亲,你居然说她心思不纯,真是个白眼狼”
说完这一句话,他便想赶紧离开现场,毕竟扯得越多,暴露出来的东西也就越多,他在人前素来维持着清高的姿态,不容许被沈云和破坏。
从沈家出来以后,他们也并没有在余招弟的娘家待很久,余招弟很快便再嫁了,终究还是嫁给那个跛脚的周生。
借着新继父的关系,他勉强进了厂,暂时代替一个生病在家休养的老员工做事,成了一个普通的临时工人。
去年高考,沈明轩当然是报了名的,不过没有考上,他便想着来读个夜校,好歹混个文凭,之后看看能不能在厂里想想办法转为正式工。
没想到今天来上课第一天,就冤家路窄遇见了沈云和。
沈明轩此时急着想走,但没想到他的这一番话激起了好友的同情心,对方忍不住帮他出头,“我们不管是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忘恩负义的人是要遭受天谴的”
“这位同志说的好,人呐,是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像我父亲,把他妈娶进家来,还打算把机械厂的工作传给他,没想到居然给我父亲戴绿帽子,还怀了外面野男人的孩子。”他故意顿了顿,逼近那位好友,
“同志你说说,这样算不算是要遭受天谴呢”
看着旁边好友震惊的脸庞,沈明轩恼羞成怒,“小陈,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他是疯狗,乱咬人”
“你既然是他的好友,那么肯定知道第一机械厂,我是不是胡说八道,你过去问一问余招弟这个名字,肯定会有人告诉你,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沈云和的样子毫不露怯,反观沈明轩,又慌又急,被叫做小陈的男青年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但又不好当面戳穿,
“明轩,走吧,夜校这个机会得来不易,我们可别迟到了”
一听沈明轩是去读夜校,沈云和就更加开心了,“哦,忘了告诉你,我并不是偷偷跑回来的,从今天起,我可是北州大学的学生了。”
考大学一直是沈明轩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不惜踩着一切人的利益往上爬,而今,他一直想得到的东西正攥在沈云和的手里,他一脸不可置信的回过头来,“你你考上了北州大学”
在沈家时,他最看不起这个哥哥的窝囊,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自认比沈云和强一百倍,但是现在,就是他最看不起的这个人,居然成了正正经经的大学生他不愿意相信
“是的,你嘴里口口声声插田喂猪的沈云和,现在可是北州大学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夏栀也站起来,满脸的自豪做不得假。
本以为沈明轩还会争辩一番,没想到听到这个消息,他竟然就这样转过了身去,脸上写满了震惊、不甘与失落。
最后,他还是驼下背来,慢慢的消失在沈云和的视线里。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