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一场好戏,得偿所愿(1 / 2)

无相进化 宁悦岳 3300 字 2天前

叶倾仙,这是一个不属于过去与现在的人,实际上她出现在这一世,自然有其目的,只是对这个世界来说,她不能承受太多的因果,所以实际上也并不能改变太多。

秦长风也无意再深入探究她身上地秘密,以及她可以来找自己,并暗中观察不断的时间,有什么目的。

因为付出与收获难成正比,眼下重要的是终于有人帮他背起黑锅,将飞仙石从天人族顺走了。

为了不露出破绽,这件事他只告诉了神乐千鹤,除此之外,连老孔雀都不知道,秦长风怕把他吓出心脏病来。

三日后,秦长风一如往昔地盘坐在演武场飞仙石前,看似悟道,实则在等待。

等待天际神秘真阳化作通红火球,夕阳如血,预示着不祥。

只是在暴风到来之前,一切都愈发的平静,原本在演武场修炼的天人,全都已经回府,除了正中央地秦长风外,四周只有十数个天人族战士静静屹立。

这样的警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来没有人能,也没有人敢在天之城闹事,所以这些警卫,都只是在机械地走一个过场,很多人甚至已经开始魂游天外。

便在此时,突然一抹血光浮现,耀红了长空。

一个尊者境的天人族战士,毫无征兆地喷出一口鲜红血箭,而后扑倒在地,一声惊叫都来不及发出。

接着自他身后,一道雪白丽影惊鸿一闪,倏忽间出现在另一名守卫身后,同样的开始,同样的过程,同样的结果。

对于一个实力超越教主级的超级自恋狂来说,这些大部分都是尊者甚至铭纹境的天人族战士,让她亲自出手,简直是对她高贵身份的最大亵渎,便如同一个人故意去为难一群蚂蚁一样,怎么看都很掉价。

直至最后只剩下三个人时,才终于有人察觉,这是三个神火境的存在,稍稍给叶倾仙带来了一点麻烦,但也仅限于让其中一个天人发出了警报而已,依旧在十个呼吸的时间内,全部解决。

“小孔雀,你不是天人族的人,我不为难你,赶紧闪开,把飞仙石给我!”叶倾仙白衣胜雪,身材修长挺秀,一步一步走来,若谪仙临世,停在秦长风身前。

秦长风长身而起,一脸英勇无畏,从容就义般,喝道:“来吧,想要夺走飞仙石,就先击败我再说!”

叶倾仙斜眸冷瞥,不屑道:“连点燃神火的伪神都不是我一合之敌,你一只小孔雀,也敢挡我?小心大祸临头!”

秦长风大义凛然,纵声叫道:“我孔长风,一代天骄,岂是贪生怕死之徒?总之今日纵然是粉身碎骨,也绝不会让你这个女魔头将飞仙石夺走!”

这声音用元力震荡而出,响彻方圆至少十里,让不知到多少天人都听到。

演武场上,有只是重伤,还没死的天人守卫脸上涌现感动与钦佩之色,艰难地发出声音,劝道:“长风少主,你的好意我们天人族心领了,但你还是暂且退开,老祖们马上就会赶来,没有人能从天之城将我族重宝带走!”

“不行!”秦长风直接否决,坚定决然地说道:“天人族两位明珠与我有婚约在身,便似我的半个母族,今日我若袖手旁观,还有何颜面再见曼珠沙华和芙蕖?想带走飞仙石可以,除非踏着我的身体!”

仅仅两三句话,叶倾仙对秦长风这个便宜徒弟的无耻又有了全新的认识,鄙夷之意直接在脸上化作恶魔般的幽笑,“想不到你竟然有这样的癖好,那本仙就勉为其难满足你吧。”

话音一落,她身体绽放瑞彩,化作涟漪,在虚空中荡出,如同钟波般,竟也发出了轰鸣声。

秦长风凝聚四条太清雷龙在身前守护,涟漪横扫而来……

噗嗤!

秦长风吐血,被涟漪扫中袖口,立仆!

“有种留下名来,十年后我必败你!”即便躺在地上吐血,孔雀族少年天骄仍然不挠不屈。

“不知天高地厚,我高贵圣洁如九天圣莲,若在以往你连仰望我的资格都没有,还想知道我的名字……”

即便是在这个时候,叶倾仙自恋的本性也抑制不住的发作,一番自吹之后,霍地抬起修长美腿,一只穿着雪白绣鞋的玉足就踩在了秦长风胸口,冷哂:“你也配?”

明明是横眉冷笑,却又顾盼生辉,若仙子来到凡尘,沾染了人气,清艳绝丽之余,又不失娇憨可爱,美得近乎梦幻。

秦长风也得承认,他有过刹那的失神,不过很快他就回过神来,因为叶倾仙已经按照他要求的那样,踩着他的身体,不急不缓地将手掌向着飞仙石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