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酒和诗(1 / 2)

古来饮酒作诗,这是文人的通病,王世杰等人属于不上不下的三流书生,自然也属于文人之列。

而且王世杰等人自称四大才子,以前王世杰还想把萧铭也纳入这才子之列,并列五大才子,并让萧铭为一众才子之首,委实脸皮厚的可以。

只是以前的萧铭不读诗书,专好弓马涉猎,对着什么才子嗤之以鼻,也就没有挂上这个虚名。

所以,既然是才子,饮酒赋诗也是惯例,他不在的时候,四人也常常在家宴上斗诗,一来是为了显摆自己的才华,二来和现代的小青年学习吉他一样,纯属为了春天又到了发情的季节。

”殿下,愚弟献丑了,今日便赏雪赋诗一首,风神叼雪起,云母吐痰寒,土地含霜湿,门神望雀栏。“王世杰背负双手如同一位文豪一般缓缓念道。

这个时候绿萝也上了楼来,偏殿蒸馏出来的酒都搬入了仓库,蒸馏器也收了起来,她实在无聊,就上了楼,把李三替换了下去。

此时,听见王世杰的打油诗,她不禁捂嘴轻笑,“这又是门神,又是土地,王公子这是祭天的祈词吗?”

王世杰转过身看见绿萝,因酒上了头,又见绿萝如同碧水芙蓉一般,顿时殇了眼,盯着绿萝一个劲的看。

“咳咳!”萧铭恰时咳嗽了一下,王世杰这才突然惊醒,说道:“绿萝姑娘见笑了,不过拙诗一首而已。”

只是在美人面前,任何男人都有显摆的欲望,他自信比萧铭有文采的多,此时不禁想拉上萧铭给自己垫背,于是说道:“殿下,愚弟的诗让绿萝姑娘笑话了,不如殿下赋诗一首,让愚弟瞻仰一番如何?”

萧铭轻轻抿了一口酒,这个王世杰什么心思他心中雪亮,怎么说在现代他也在办公室混了五六年,深谙办公室斗争。

不过抡起吟诗一首好湿,他自然比不上这些专为科举而读书的人,什么排比,押韵这些东西他早就还给了老师。

但是既然站在了科技库中无数文豪巨匠的肩膀上,和他传授的这些技术一样,他何须再自己抓耳挠心的去拽诗,这不是浪费脑细胞吗?

现在王世杰是诚心要看他的笑话,这就不能怪他了,他想了一下,脑中的诗词歌赋如同过江之鲫一般闪过,他念道:“青州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瑚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这首诗出自李白的《客中作》,不过李白的原诗中第一句地点是兰陵,萧铭此时若是使用有些不妥,于是他把兰陵改成了青州,无耻的做了一回篡改者。

念完这首诗,萧铭还对抄袭古人的诗为己用有些愧疚,不过想到自己都到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世界,也就不再计较这些。

不过等他一抬眼,却发现王世杰和绿萝都一副吃惊的样子看着他,仿佛北极熊见到了企鹅一样。

王世杰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尽管他喝了醉,但还是分的出来自己的打油诗和萧铭口中佳句的差距的,愣神了一会儿,他高喊道:“千古绝句,殿下真乃文曲星下凡,愚弟拍马不能及。”

“王兄过谦了,不过一首小诗而已,来,王兄,继续喝酒。”萧铭又给王世杰倒了一杯酒。

绿萝在长安这种文人聚集的地方,见识的诗词也不少,这次萧铭念出的诗的确属于上乘,他说道:”殿下您才是过谦了,你这首诗若是在长安,那些一等一文人也未必能比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