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的眉头微微一皱:“王爱卿想借谁?”他刚才只是嘴上客套一下,没想到王世充居然拿了他的话柄直接套上了,这让杨广开始变得很不爽。
王世充笑道:“微臣想借的,乃是陛下身边的贴身护卫,沈光沈千牛。”
杨广的眼睛一下子睁得大大的:“什么,你,你要借沈光?”
一直侍立在门口的沈光也是脸色一变,甚至不自觉地扭头向着这里看过来一眼。王世充平静地点了点头:“是的,这回微臣率军前往中原,贼军势大,胜负难料,瓦岗军中有不少能征惯战,可以冲锋陷阵的骁将,其中象张须陀的两个部将秦琼和罗士信,还有裴仁基父子,都是有万夫不当之勇,两军阵前,勇将单挑,对士气有巨大的影响,贼军虽众,却多是乌合,只凭血气之勇,若我这里有象沈千牛这样的勇士,斩几员敌将于马下,可以大大地打击敌军的士气。”
杨广的眉头越皱越深,不知何时开始,沈光那如山岳般强壮的身躯,就是他心理的定心丸,无论面对多强的对手,只要沈光在,他就能感觉到安全,反之,如果沈光不在身边,只怕自己连觉都睡不踏实。他叹了口气,说道:“王爱卿,可否换个人呢,沈千牛对于朕来说很重要,朕舍不得他离开啊。冲锋陷阵的勇士成千上万,我大隋有的是猛将,换一个吧。”
王世充微微一笑,说道:“如果是一般的猛士,那微臣也不用向陛下开口,直接在军中挑选便是,这回微臣要击杀的,可是象秦,罗,裴这样的猛士,非沈千牛不可,如果陛下舍不得沈千牛的话,那微臣也不用另选他人,直接出征便是。”
说到这里,王世充一个长揖及腰,倒退向门口准备离开。
杨广的脸上肌肉跳了跳,突然高声叫道:“等一下,王爱卿,沈护卫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保护他,千万别把他给伤了。”
王世充笑着拱手行礼,走向了门口,对着还愣在那里,没回过神来的沈光说道:“沈千牛,哦,不,应该叫你沈将军,还记得当年你我在大兴城的酒楼之约吗,我说过,一定会让你有建功立业的机会的,现在这机会来了,能不能成事,就看你啦。”
沈光终于反应了过来,哈哈一笑,郑重地行了个礼:“那以后就请王将军多加关照了,沈光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两天后,江都城郊。方圆二十多里内,人山人海,铁甲长龙,七万多赴东都的部队,已经摆好了行军的阵列,准备出发,旌旗招展,鼓角喧天,战士们的眼中闪着战斗的渴望,而骑马的将校们则在各自的队列前来回逡巡,大声地说着行军的纪律以及赏罚军令。
王世充换了一身帅袍大铠,威风凛凛地骑在一匹青花骢上,盔顶上的红缨,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一样,分外地显眼,他的身边,跟随着两千部曲骑兵,全副披挂地坐在马上,由王仁则所统领,不动如山。
时值盛夏,热风阵阵,战士们的脸上汗水都淌成了小溪,但每个人都只是默默地单手举着自己的矛槊,一言不发,连马儿也难得发出一声嘶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