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无忌旁若无人地啃着一只大羊腿,膻香四溢,孜然的味道让人闻了直想流口水,而坐在他对面的一个二十来岁的突厥贵族,一身貂皮袄子,正是处罗叶护的幼弟阿史那步刊设(设是突厥官职,一般是指以可汗的庶弟身份分家出去的部落头人)。
阿史那步刊的眼睛盯着长孙无忌,忽然说道:“你这个隋人,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来我们突厥,真的不怕死了吗?”
长孙无忌放下了手中的羊腿,抹了抹嘴上的油,微微一笑:“怎么,突厥不是我们大隋的属国吗,怎么敢杀大隋的人呢?”
阿史那步刊的眼中闪过一丝愤怒:“你们隋人太不讲信义,竟然以互市为名,去诱杀我们的史蜀胡悉大人,难道你们不知道,史蜀胡悉大人在草原上有多高的地位,多受我们突厥人的爱戴吗?”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要怪就怪他收留了叛乱的离石稽胡,现在我们的大皇帝认定了这是他怂恿和指使的叛乱,没有向你们突厥人兴师问罪就已经不错了,诱杀他,只不过是一个最照顾双方关系的处理啦。”
阿史那步刊恨恨地说道:“这不公平,我们草原人向来欢迎朋友,那些离石的稽胡人,多年来一直和我们做生意,是我们远方的朋友,他们说受到你们隋朝暴政的欺压,强行地征兵征粮,活不下去了才逃到我们这里,你们却说他们是反贼,不仅如此,还要杀收留他们的史蜀胡悉大人,要是你们真的有道理,为什么不直接派使者来我们大汗这里说明是非,而是要用诱杀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段?!”
长孙无忌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表情:“哎呀,我的步刊设,我也只不过是一个来传信的小使者罢了,而且还是个密使,自己一个人来的,都没敢打旗号,就是怕路上给你们愤怒的突厥人杀了。还好,大汗和两位叶护是明理之人,没有伤害我,还让你在这里好酒好肉地招待我。”
阿史那步刊的神色稍稍缓和了一些:“那不是因为你是隋朝使者,而是因为你是长孙将军的儿子,我们阿史那一族受长孙将军的大恩,当年先汗落难之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孩子,若不是长孙将军相救,这会儿我们早就死在都蓝可汗的手上,骨头都成灰了,所以隋朝皇帝和裴世矩那个家伙不讲仁义,但我们不会为难你长孙先生的。”
长孙无忌装得眼眶一热,抹了抹眼泪:“唉,兄弟啊,咱们年龄相当,父辈又有过命的交情,我也不瞒你,其实你以为我想跑这一趟吗?现在两国是这样的关系,让我过来,十有八九是要送死啊,可是我们的皇帝还是派我过来了,说什么先父跟突厥人打的交道,我们做儿子的也得一样,不然先父的爵位也不给我们继承了,你说,天底下有这样的皇帝吗?”
阿史那步刊喝了一大口酒,脸色也有些发红,他从小连识字都是史蜀胡悉教的,对其感情非常深,这会儿正好趁机发泄,大骂道:“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皇帝,哼,我们突厥人不会再给他效力了!”
长孙无忌勾了勾嘴角,脸上闪过一丝神秘的表情,看了看门外,作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阿史那步刊的眉头一皱:“长孙先生,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你还想要逃跑吗?”
长孙无忌摇了摇头:“你看我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可能逃得了,就算你放我走,在这突厥汗庭,我又能走到哪里?在这里还有你步刊设保护我,出去后还不给你们愤怒的子民活活打死,为史蜀大人报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