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处偏僻的小巷,巷子的尽头是一处不起眼的小酒家,这里的地势实在不好,即使繁华如今天,也没有几个胡人过来,店门口摆着一张矮脚桌子,上面放着几碗紫色的酸梅汁,放在冰桶里镇着,闻之沁人心脾。
看着桌子的是一名二十多岁,皮肤略黑的伙计,一看到王世充,马上高兴地吆喝了起来:“哎哟,这位爷,快过来喝两碗酸梅汁啊,小店的薄荷酸梅汁,可是这东都一绝啊,西域那里可是绝对没有的,错过了后悔一辈子啊!”
王世充微微一笑,走上前去,他的这张胡人脸今天在这里倒是可以免费混吃混喝,魏征也跟了上来,那名伙计看到魏征的模样完全不似胡人,眉头一皱,刚想要拒绝,后面的掌柜连忙说道:“柱子,远来都是客,就让人喝一碗好了,天这么热,你看二位客官都出了这么多汗,咱们做生意也得和气生财嘛。”
魏征哈哈一笑,向着那个四十多岁,矮矮胖胖的店老板一拱手:“那就多谢店家的好意了。”说罢,他也和王世充一样,端起一碗酸梅汁,一饮而尽。
王世充放下手中的碗,抹了抹嘴巴,满嘴都是薄荷的香气,而这一碗冰镇了的酸梅汁,从嘴里直灌到胃中,如同给刚才还似火焚的肠胃浇下了一瓢冰山上的雪泉,那份爽快和清凉,几乎可以从每个毛孔里散出。
王世充长长地舒了口气,笑道:“真是好饮料啊,掌柜的,你这店面有点偏了,若是开在那大街上,包管你这所有的酸梅汁,都会给抢了一空!”
那胖掌柜笑了笑:“客官的汉话说得好流利啊,唉,我这店乃是祖传的,一直就是这门面,先父,先祖们一直说,酒香不怕巷子深,我这梁家祖传的梅子酒,在这洛阳城中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客官要是有意,也可以尝尝我们家的梅子酒,托至尊的洪福,现在你们这些外国客前几天来喝酒,是不要钱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