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沈寒天接过毛笔,闻了闻墨汁的味道,又用手量了量账本的大小,随后就确定了落笔的地方。
他说:“你说我写。”
丹娘立马开口,沈寒天毫不犹豫,在纸上留下了一个个苍劲有力的小字,漂亮得让她眼睛都瞪圆了。
到底是状元郎,全国第一的人才,这一手好字把丹娘比到了尘埃里。
原先,她还觉得自己曾经练过几年的书法,底子还不错,跟人家比起来,自己写得就像是乌龟在爬,惨不忍睹。
“怎么不说了?”他微微侧目。
却不知道,这一下靠得丹娘很近,几乎要亲到她的脸颊上。
沈寒天愣住,赶忙屏住呼吸把脸转了回来。
丹娘压根没察觉到他的害羞:“没怎么,就是觉得你的字真好看,眼睛都看不见,还写得比我强多了……你就是个天才吧。”
沈寒天微微勾起嘴角,催促道:“快点吧,早些忙完早些歇下。”
“好。”她打起精神来。
夫妻俩一个说一个写,灯下两抹影子仿佛依偎在一起,越来越近。
约莫两刻钟过去,所有账本都写完了。
丹娘快活地收起来:“你先去洗澡,我去帮你拿衣服。”
她把沈寒天推到净房门口,很自觉地转身离去。
羊角灯散发出淡淡柔和的光线,呼吸间都是清爽的气息,也不知这个小丫头是怎么弄的,连净房里都能弄得如此整洁,既不是熏香,也没有其他特别的设计,偏偏就让人心生喜欢。
沈寒天如今已经很轻车熟路,洗漱,泡澡,再起身穿衣。
可今天……他忘记拿自己的衣服了。
刚进了澡桶,丹娘脆生生的声音就从外面传来:“尔雅,你帮这个给姑爷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