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白脸(1 / 2)

斗战狂潮 骷髅精灵 4200 字 24天前

王重打着哈欠走进社团,昨天晚上实在是太折腾了,因为至尊涅槃时引动的那煌煌天威,以至于以火海为中心的整片维度区域都出现了严重的磁场紊乱现象,这样的磁场紊乱对灵魂降临者虽然影响不算特别大,但回来的时候也着实是费了点功夫,结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金刚基地也没有去成。

当时表示了严重不满的是辛巴,主要是它觉得火焰至尊做事儿太不地道了,救了她的命耶!居然招呼都不打一个、也不给点什么好处就跑了个没影儿,还扔下自己和王重艰难的在那紊乱磁场中找寻回家的路,果然,大人物一般都是吃干抹尽就翻脸不认人的货,没一个好东西!

这年头,做好人难,做好事儿更难啊!

王重对此倒是表示了理解,结果被辛巴狠狠的指着鼻子大骂了半天贱骨头,当然结果就是辛巴的鼻子变得比平时更红更肿了些。

“喂、喂?”

刚推门进去,就看到海曼、巴伦还有蕾·莉、米拉米四个在那里拨弄天讯,像是在和什么人通话,雪花片儿般的断续影像让四个人都有点头大。

王重凑了过去,伸手在那天讯上试着随便一戳。

‘啪’

扭曲的雪花影像马上就‘立正’了,露出格莱的笑脸。

“靠,队长,你这是金手指啊?”

“巧合,呵呵。”王重呵呵一笑,纯粹图好玩儿乱戳的,确实是巧合,他冲影像那边打了个招呼:“嗨,格莱,在哪里呢?信号这么差?”

那边格莱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在斯图亚特城,信号应该是没问题,就是这几天下暴雨,天讯大概被淋湿出问题了。”

“额……”王重摸了摸鼻子,看着格莱背的那个大背包也是醉,这家伙是个星界游神,放假那天起就背着背包到处旅游了,而且号称要穷游……

好吧,很有志气、很有想法的一趟旅游,但是,既然决定要荒郊野岭的,你背着那么大一个背包居然都能忘记塞进去一把雨伞?

“格莱!格莱!”最兴奋的就是海曼,冲着屏幕里连连招手:“都已经到斯图亚特城了?天哪,你前天不是还在坎贝尔高原吗?那里可没有铁轨!”

“就在那边淋的雨,不过运气好,昨天遇上一队巡逻的士兵,搭他们便车过来的,”格莱的影像又开始扭曲了,能看到他那根‘奇长无比’的手指在天讯屏幕上戳来戳去:“喂?喂?”

“啊!不要啊!好不容易才连上的说!”海曼差点把一头秀发都给抓乱了:“队长!快,金手指!用你的金手指!”

可这次无论王重再怎么戳,屏幕的雪花现象都越来越严重,直到彻底断片儿。

格莱无奈的拍了拍已经快冒烟儿的天讯,这半年在天京虽然学习了不少新的知识,但天讯这玩意还是太深奥啊,至少自己是没办法把它修好的。

哎,这么高科技的东西,还以为这仪器防水的说……

格莱摇了摇头,把彻底哑火的天讯塞进了背包。

斯图亚特城,虽然并不位列联邦十大城市,但从某一个角度上来讲,它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这是联邦的领土政策颁行后,第一个靠家族势力的私人力量建造起来的城市,也是如今发展得最好、规模最大、福利也最多的私人领地。

格莱一直对这座城市很感兴趣,得益于经常在联邦天讯资料上看到的各种关于这座城市的宣传和新闻。

但由于是黑暗时代中期以后才开始修建的城市,其前身只是一个群山中的小山村,所以要说斯图亚特城有什么名胜古迹就纯属扯淡了,就算有也最多不过两三百年的历史,没准儿就是当初身为城市前身的小山村的某口枯井,被刻意的渲染上一大串神奇的传说故事,然后披红挂彩的修一大圈儿隔离带供人参观,只能骗骗那种人傻钱多的游客,本地人是从来不会往这些地方多看一眼的。

格莱当然也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斯图亚特城让全联邦印象最深刻的,无疑是那发达的基础科技设施,大街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各种超大的天讯屏幕24小时不间断的滚动播放着各种有趣的新闻、消息和广告,整座城市的建筑海拔也是冠绝联邦之最,随处都可以看到那些在普通城市里根本看不到的高楼大厦。

城市中有着好几条纵横交错的铁轨路线,仅仅只是作为城市中居民的代步工具,只需要花上一点信用点,你就可以坐着铁轨穿过整座繁华的城市来回好几趟都行。

入眼处尽是奢华,所听的尽是繁荣,繁华高效,是斯图亚特城带给格莱的第一感受。

只是,即便是这样的繁华都市也有着不够‘完美’的地方,在那高楼林立的城市边缘,紧靠着巨大的生命城墙沿墙角下,那里还有着大片的低矮建筑,拿斯图亚特城本地人的话来说,沿着城墙内这一圈儿的,全都是贫民窟,这种区域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充斥其间,只要有钱,这里的人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就像城外的难民营,在富人的眼中,这两个称呼只是因为一个在城内、一个在城外罢了。

当然,实际情况其实远没那么糟,起码这里的人还能吃得上饭。

格莱对这块区域也挺有兴趣,和城中那些高楼大厦比起来,这里无疑能看到更多和人有关的东西,覆盖在繁华城市下的阴臭水沟,密集得几乎插不下脚的排房,很多巷道连两人并行都吃力,这里的人也没有城市中心那些急匆匆的忙碌,街边巷尾总能看到很多无所是事的地痞和混混,也有睁着与年龄不太相符的精明眼神、满身泥巴的小孩。

格莱津津有味的看着走着,对一切都充满了兴趣,正正规规的饭店是别想了,他也没兴趣,越是底层越容易看到真实,好不容易找到一家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可以吃东西的地方,按这里人的话来说,这叫苍蝇馆。

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里只有两三张桌子,老板娘的腰围绝对比巴伦还要粗一圈,一进门就瞧见她拿着个苍蝇拍在店里拍来拍去,在这种地方就不要想讲究卫生了,别人吃过的饭菜稍微热一热就给客人端上去是常有的事儿。

原来这就是苍蝇馆的意思,格莱看得有趣,老板娘看得更有趣,穿得这么干干净净、长得又白白嫩嫩的男生,在这贫民窟里可绝对是稀有动物。

端上来的两盘小菜难得的新鲜,老板娘亲自下厨,拉了条凳子就兴致勃勃的坐到格莱旁边:“小帅哥,没见过你呀,游客?”

“呵呵,是的。”

“跑贫民窟来旅游的?这儿有什么好瞧的!”

“随便看看,感觉还挺不错。”

老板娘相当的爽朗,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帅哥了,三言两语就和格莱攀谈起来,显得十分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