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城之外,数万人围城名军的欢呼声浪一阵接着一阵,陈志华为了鼓舞士气,没有丝毫犹豫地便将皇帝陛下已经晋位宗师的消息传达到了每一个士兵的耳中。围城的明军当中,骑兵营和烈火敢死营是亲眼目睹皇帝在战场之上亲手击杀了秦国宗师邓朴,而那时,皇帝陛下可还只是一位九级巅峰的武者,而现在,居然更上一层楼了。
大明的皇帝,是天下最强的那一个人。
这便是士兵们最真实的心理反应。而这种反应体现到现实中,便是士气的愈发高涨。
“虽是小手段,却有大作用。”秦风笑看着陈志华,他抵达军中之后,并没有收回指挥权,而是仍然赋予了陈志华指挥全军作战的使命。一来是因为陈志华出身名家,资历深厚,二来也是因为陈氏多年驻扎中平郡与秦军作战,在中平郡有着深厚的人脉和威望,这些都是可以利用的资源,三来,秦风并不认为自己在这种攻城拔寨的战斗之中自己的指挥会比陈志华强,他明白自己更擅于野战,捕捉那瞬间即逝的战机而调兵遣将,可现在却要一板一眼的攻打坚城,既非自己所长,他当然不会舍长就短。
当上了皇帝,秦风体会最深的一点,就是用对了一个人,便能盘活一大片,像用对了金圣南,大冶城便蓬勃发展,后来居上,如今在经济收入上已经超越了太平城,而两城合并新成立的太平郡,现在更是大明版图之上举足轻重的一个郡治,毫不夸张的说,现在太平郡打个喷嚏,大明国便是要得感冒的。用对了马向南,长阳郡一个破败不堪,被战争荼毒得一无所有的郡,短短两年之内便重新焕发了生机,用对了方大治,沙阳郡便在本来就深厚的底子上更上一层楼,如今方大治更是提出了货殖天下的理念,沙阳的商队,正不遗余力的开拓着一条又一条新的商路,给大明带来更多的财富。
皇帝只需要在最关键的地方出现,就像击杀邓朴这样的事情上,便足以让所有军民仰望,更多的时候,皇帝要做得是知人善任。
陈志华,不过是他在合适的地方选择的一最合适的人选而已。
当然,对于陈志华来说,这便是天大的机遇。一个人即便再有才能,没有赏识你的人,没有让你发光发热的机会,那一切都是白搭,而且了机会,有了赏识你的人,真正有本领的人,便能抓住这些稍纵即逝的机会让自己大放光彩,成就全局,也成就自己。
陈志华没有想到皇帝在抵达军中之后,仍然会将全军的指挥权交给自己并声称自己可以做一个马前卒为大军冲锋陷阵,这让陈志华在惶恐之余却又是激情迸发。
他是陈慈的儿子,是洛一水一系的人马,而洛一水与大明的关系,可就太复杂了。有恩,有仇,纠葛交杂如一团乱麻,谁也理不清,说不明。这就让他的身份在军中颇有些尴尬。
眼前便是自己的绝对机会,打好了这一仗,自己将成为在大明军中并拟小猫章孝正的存在,要知道,在大明的多次作战之中,统筹作战并被诸将认可的,到现在为止,还只有章孝正一人而已。
“陛下,我军长途奔波,连续作战,实则上已经疲惫不堪,此时,这样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能让士兵们得到鼓舞,一鼓作气,拿下开平郡城。”陈志华道:“邓朴邓素之死,已经让秦兵完全没有了士气,卢一定的资历威望甚至还不如陆大远,现在龟缩在城内的秦军,并不是一心一意,而是心思众多,我们要抓住这个机会展开进攻,不能拖延。一旦让秦军稳定了心神,这仗就不好打了,毕竟秦军仍是天下悍师。”
“你说得不错,我看后勤辎重营的攻城车等器械已经做出来了不少,你是准备马上进攻了吧?”秦风问道。
“是,陛下。”陈志华点头道:“宜早不宜迟,我担心邓洪会赶到开平郡,如果他一来,这仗就麻烦了。”
秦风呵呵一笑:“如果我估计得不错,这位开平王,来不了啦!”
“来不了?”陈志华一怔,“如果他来不了,那这仗就好打了。”
“肯定来不了。”秦风笃定的道:“痛打落水狗的事情,是谁都愿意做的最,秦国皇室怎么会放弃这样的大好机会?邓氏,彻底完蛋了。”
秦国,雍都。
夜深,无月,风大。
一匹快马风一般的抵达了城外,根本没有等城上士兵询问开门,直接跃离马背,冲天而起,在城墙之上几次轻点,人已经落在了城墙之上,而面对着已经包围上来的守城士卒的林立的刀枪,寒光闪闪的弩箭,他掏出一块腰牌高高举起。
“边军,紧急军情!”
看到这块腰牌,士兵们哗啦一声两边分开,为首的军官更是向来人行礼致意,来人似乎极其焦急,冲众人点点头,便一阵风似的冲下了城墙,向着开平王府狂奔而去。
邓洪木呆呆的坐在椅子上,两行老泪无声的顺着脸郏滑下来。
邓朴被秦风战场击杀,邓素死于穿云弓下,不到一年,他的三个儿子便都横死在外,竟是没有一个落得好下场。
一场看起来志在必得的战役,最后竟然输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