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张石头,你回答,是否以斧头劈杀妻子韩巧娘?”
“是!”
随即,田复珍又命人将一柄还染有血迹的斧子提了上来置于“法庭”当场之中,然后又质问道:“被告张石头,你来回答,可是用这柄斧头劈杀了妻子韩巧娘?”
张石头不忍目睹,别过头去,点点头。而田复珍则又一次家中了语气。
“被告张石头看着证物,回答本府是否用这把斧子劈杀了韩巧娘?”
“是!”
张石头无奈之下只好照实回答。
田复珍好整以暇,突然又发问:“被告张石头你劈杀韩巧娘之时,她在作甚?”
张石头下意识的回答:“在生火做饭!”
田复珍确认道:“你在韩巧娘生火做饭时将其劈杀,是吗?”
张石头对田复珍将问题又重复一遍的行为十分不满,他不明白那个之前看起来有几分落魄的辅兵指挥,在当上太原知府后因何变的如此尖酸刻薄。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会他的发问。
而田复珍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郭师爷见势不妙赶紧对张石头耳语了几句,告诉他如果不回答问题算是违犯“法庭”规矩,会被打板子。
张石头则闷声对郭师爷道:“打就打,怕甚?”
郭师爷一跺脚,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
“‘法庭’条例是大将军定的,你也违犯?”
张石头茫然了,如何这等不近人情的条例竟是大将军所定?又看向疾言厉色的田复珍,只好承认,他是在妻韩巧娘生火做饭时,将其劈杀。
可这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张石头还想争辩几句,却被张方严惊堂木一震,喝止住。
“人犯……被告张石头,田府尊没有发问,不要擅作发言!”
而此时,田复珍则开始总结之前的问话,“也就是说,被告张石头在其妻韩巧娘生火做饭时将其劈杀,而不是捉奸当场被劈杀!”
同时,田复珍扫视了一眼陪审席上的诸位陪审,沉声道:“希望诸位陪审注意,不要被此前的各种谣言所迷惑,你们手中被赋予了掌握生杀大权,伸张正义的权力。因此,一定要以本案在本法庭上出具的切实有效的证据和证言,作为评判此案的唯一依据!”
这种半是建议,半是警告的言语,让米琰心神一震,赶紧将这一点记在随身携带的本子上,临进场时,有宪兵发了便于记事的碳条,这种东西使用起来虽然字迹难看,却极是方便快捷。自进到这宪兵营以后,所闻,所见,所用,有太多的新东西,都是此前从未接触过的,这让他大有不虚此行的感触。
随后的问话句句都盯住张石头的要害,整个案情几乎很快就被还原,在田复珍所营造的氛围中,张石头怒杀妻子完全是丧心病狂,而碍于法庭条例张石头没有权力自行发言,只能鼓气忍耐。以上内容完全让所有陪审们都一致认为,张石头罪名成立应是不容置疑的。
按照条例,双方不得当面辩驳阻止发言,控辩双方每人发言之时,都会有一个简易的计时器在计时,有任何发言问话都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所以,当田复珍的问话几乎成功的获得了所有人的人同时,发言权转到了郭师爷的手上。
郭师爷首先要求证人上堂,胡二狗早就被宪兵押在了“法庭之外”听到里边唤他名字,便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然后立即跪倒在地,没等任何人发问便承认了他与韩巧娘通奸,被张石头当场捉到现行……
戏剧性的逆转,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