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一直希望自己像猪一样活着。
在以前的世界中结婚,生子,买房几乎耗尽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幼时发下的宏伟大志早早被生活的战车碾压的粉碎。现在人生归零了,重新来过,却找不到目标。亲人的出现让他重新焕发了拼搏的热情,是啊,有八个妹妹需要足够的嫁妆,这让他的眼睛都要变成铜钱模样。长安,到底有一个家在等着自己,不管是冷漠的,还是温暖的,云烨都急切的想投入他的怀抱。并愿意为他付出任何代价。云烨凌乱了,自己不是一直想逃避这样的人生负累吗怎么一背上负担就精神百倍人生的意义难道说就在于此吗生命的第三十二节皇家的权利延续,亲情的维系,为年长者送终,为年幼者觅食,然后再被别的长成者埋入泥土变成鬼魂在次元空间看后辈一代又一代如此循环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人忘记这种责任,或许是厌倦了这种责任,找出种种理由逃避,或为荣华,比如易牙烹子。或为理想,比如赵王生生饿死生父。或为大义,比如刘邦分羹。云烨不是那种高人,只要敌人把刀架在妻儿脖子上,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绝对不讲任何条件。所以他成不了名人,高人,理所当然的不会被历史记住,以及推人,芸芸众生中像自己的绝对是大多数,要不然中国历史不会绵延五千年。越是变态就越会被历史记住这是真理,就像网络上,最红的绝对是最变态的。循规蹈矩的蚂蚁没人会理睬,但是戴帽子的蚂蚁就不同了,他已经超越了蚂蚁这个概念,被蚂蚁历史记住也就成为必然。
云烨虽然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蚂蚁,他决定一定要向大众蚂蚁看齐,努力成为大众蚂蚁的一员。所以他就和军营中其他人一样,刻苦训练,刻意第三十二节皇家的权利模仿他们的言行,努力学习古文,练习毛笔字。每当这时,云烨就无比感谢那个有强制癖的台湾老板,就是他造就了云烨一身看繁体字,写繁体字的过硬本领,虽然和唐朝古文字还有一些差别,这对云烨来说足够了。程处默还没他认识的字多。
秋天的日子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空气都潮乎乎的,毯子冷冰冰的没一丝热呼气。云烨实在是搞不懂,明明有宽敞的城池可住,老程却驻扎在城外严令不许入城。退一万步讲,一万多条汉子就是盖个简易军营也比住在潮湿的帐篷里好,老程却不为所动,宁可自己也住在帐篷里揉着酸痛的膝盖骂鬼天气,就是不下这个命令。
“没有皇命不得筑寨,这是将领的大忌,也是陛下的大忌。”还是俺兄弟好,程处默悄悄告诉云烨不能盖房子的原因。云烨几乎忘记自己身处封建王朝最鼎盛时期。平时在长安老程可以随地撒泼打滚,不会有人找他麻烦,一旦成为将主,森严的军法就是头上高悬的一把利剑,稍有忤逆,钢刀斩头不会有一丝犹豫。
俺去看俺的土豆去,谁敢不让
怪事情发生了,云烨刚走到茅草亭边,就有两个手持钢刀的罐头人拦在前面,问云烨要手令,云烨愣住了,我去看自己的东西还要什么手令刚要发飙,罐头人眼中寒光闪烁,大有一刀砍下来的意思。云烨乖巧的闭上嘴巴,正要转头离开找老程问个明白。李承乾从亭子里走出来,显然这家伙也闲的无所事事。连忙拱手行礼,李承乾微笑着还礼,不像云烨的敷衍了事,而是站直身躯,双手抱拳,身体前倾十五度,礼仪完美的无可挑剔。
“云兄这是要看祥瑞这边请。”说着伸手延客,两罐头人插刀入鞘,又站在栅栏旁就像两个石雕。云烨傻傻地往里走,总觉得太子殿下刚才的动作应该自己做,什么时候自己成了客人